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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这里能得到这么专业、周到的照顾,我很放心,老人生活得更好,也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长春市民李女士欣慰地说。
李女士母亲今年89岁,患有脑梗死、糖尿病、帕金森氏病等多种疾病,瘫痪卧床多年,从前在家由女儿照料。2020年8月,李女士将母亲送到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在这里不仅得到更专业的照料,工作人员还帮助申请长春市医保失能照护保险,每月在养老机构需要支付的费用从4000多元减少到1000多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今年是长春市照护保险制度运行第8年,随着机构养老体系逐步完善,居家照护服务模式渐渐成型,更多的失能人员得到了专业照护,从经济和精力两方面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负担,让这些家庭实现从“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到“老有所养,失有所护”,越来越多失能人员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
早在2015年5月,长春在全国率先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创新建立了养老护理、疾病治疗、临终关怀“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2016年6月,长春正式入列全国首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城市;2021年12月,在保证医疗照护保险公平性、普惠性的基础上,长春延伸开展失能人员居家照护服务,实现失能人员生活照料护理与医疗护理无缝对接。长春市也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全类别参保人员同步启动居家照护服务的城市。
2020年10月,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引入有发展规模、有偿付能力、有专业团队、有信息系统建设能力、有失能评定能力、有服务管理能力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部分医疗照护保险服务,这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照护保险运营标准,提高百姓享受失能照护保险政策实效。
以长春医疗照护保险经办商保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为例,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该公司承担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区11家养护机构居民、职工照护保险评估及服务工作。工作人员每日早出晚归,入户走访失能老人家庭,核对养老机构的失能老人人数,对各位失能老人及高龄老人进行失能等级评定,对每一位老人的信息及档案进行整理,为长春市医保核算和支付失能补助资金提供支撑。
2023年1月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承办长春市绿园区、汽车经济开发区的业务第三片区,负责片区内32家定点照护机构的日常评估和经办工作,为长春市失能人员带来更有力度的关怀和温暖。
8年来,长春市本着“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不断调整、完善、优化医疗照护险内容:保险范围除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时,还囊括85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未完全失能老人以及90周岁以上部分失能和未失能老人,保障范围从最初的仅保障长期失能人员逐步扩展至短期失能人员以及中度失能人员。在支付范围划定方面,为切实减轻失能人员的经济负担,长春市在政策实施之初,就将符合规定的床位费、护理日用品费用全部纳入医疗照护保险支付范围。
长春医疗照护保险不仅仅是一个保险项目,更是一个民生项目。长春医疗照护保险的实施,不仅让更多失能人员享受到更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同时也合理配置了医疗资源,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今后,随着更多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长春医疗照护保险服务保障能力,将更多惠及百姓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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