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30项政策举措的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全力创造审批流程最优、法治保障健全、服务便利高效、要素支撑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我厅制定了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30项(子项55项)政策举措,现公布如下:
高效便利政务环境方面(11项)
1.取消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3项审批条件。
2.取消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中关于“发车时间”的审批事项。
3.简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申报材料中“拥有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设备证明”为“企业技术设备承诺书”。
4.压缩“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至15个工作日。
5.压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时限,由5个工作日至当场办结。
6.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省内异地预约、考试,网上领取电子证照,减少出租汽车驾驶员经济成本、时间成本。
7.实行省内航行船舶《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六证整合成《吉林省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即“六证合一”,实现“一份材料、一次申请、发一本证”。
8.简化“渔民大厅窗口申请、驾驶渔船远程集中检验”办理模式为“验船人员到渔船所在地组织渔民当场申请、当场检验”。
9.实行《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10.实行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许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许可、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1.持续畅通12328、96122等交通运输投诉热线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咨询、投诉、意见建议服务;高质量办理12345政府热线转办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方面(3项,55子项)
12.取消“对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罚款”等10项罚款事项。(见附表1)
13.下调“对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等9项处罚事项的处罚额度。(见附表2)
14.依法不予处罚交通运输领域36项轻微违法行为。(见附表3)
利企惠企市场环境方面(7项)
15.取消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缴纳公路占用费。
16.取消电子化招投标中交通工程(建设、养护)项目标书售卖环节,降低施工企业投标成本。
17.允许企业以保函或保单等方式提交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施工企业经济负担。
18.给予开展公交化改造和农村物流网络建设的客运站、客运企业资金扶持。
19.评选标杆机动车维修企业100家,拓展车辆门诊、故障咨询、快速导航、群众评价、分析预警等优质服务功能,打造“吉智修”维修服务品牌。
20.打通全省高速公路大件车辆快检快放技术通道,实现大件车辆通行快速便捷。
21.实现三合、开山屯、老虎哨、集安公路口岸“不停车查验”,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
保障有力要素环境方面(9项)
22.建设高速公路774公里、新增通车里程248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643公里。
23.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农村危桥15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800公里,创建“美丽农村路”1000公里以上。
24.新增1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437个自然屯通硬化路。
25.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100条,所有县(市)启动全域公交建设,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发展。
26.开通定制客运线路30条,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
27.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1500个,畅通农村物流服务“最先最后一公里”。
28.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500台,深入实施“旗E春城 旗动吉林”行动。
29.加快公路与铁路售票平台的对接,为旅客提供更加便捷的购票服务。
30.建成33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50%。
附表1:交通运输部门取消的罚款事项目录
附表2:交通运输部门下调处罚额度的事项目录
附表3: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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