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见习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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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的在读或毕业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者在读或取得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的,每人按条件类别可最高获得6000元-9000元见习补贴。
一、补贴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如下:
条件类别 | 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 | 资金来源 |
博士研究生 或境外博士 | 3000元/人/月 | 一次性发放(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
硕士研究生 或境外硕士 | 2000元/人/月 |
三、补贴期限: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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