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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身份证换领办事指南

2023-04-12 10:20:01 来源:本地宝

➤➤天津身份证换领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户籍信息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资料图)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出示“天津公安”APP电子证件中的“天津市居民户口簿(试用版)”替代实体《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应交回);

2、16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此项业务的,除需本人到场外,还应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领取;

3. 监护人为父母以外亲属的,通过《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内容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说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试点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时限:自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领取方式: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原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发证地点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申领人应到受理点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制证工本费: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每证40元,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指纹登记换领等原因每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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