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稳定就业补贴政策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每年5000元、8000元、15000、2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二、稳定就业补贴发放
补贴资金每6个月发放一次,按照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每次发放2500元、4000元、7500元、10000元。首次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就业每满6个月时,区人社部门通过查询参保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应额度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对未持续稳定就业的,终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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