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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费用比例
广州市执行国家、省规定的医保目录政策。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方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医保目录内甲类项目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乙类项目需先由个人按比例先自付一定费用后方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丙类项目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城乡医保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待遇标准
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
城乡医保产前门诊检查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支付产前门诊检查的具体项目,参照广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执行,不分甲、乙类,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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