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2年度年报。
报送年报有4种途径:
(1)网上报送: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微信报送: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服务】—【年报填报】。
(3)APP报送:下载“粤商通”APP,点击APP首页左上角位置信息,将其切换至【东莞市】后,点击【填写年报】-【年度报告填写】。
(4)纸质报送:个体工商户可到属地分局领取纸质年度报告表填报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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