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一轮消费券将开始发放
广州文旅消费券活动-打卡领券
一、指定文旅场馆打卡送券
(资料图片)
活动时间:2023年2月18日-2月26日 每日10:00
领券方式:指定文旅场馆打卡送券
*活动在指定文旅打卡商户使用,具体以消费券展示页面为准。
活动范围:广州市内景区乐园、旅游出行、酒店宾馆等文旅领域的活动商户。
消费券查询:
用户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到已成功领取的消费券。
票券使用:
▶线下商家使用:打开云闪付,点击首页“收付款”或“扫一扫”进行支付
▶线上商家使用:领到券的用户,在活动商户微信小程序支付时支付时选择云闪付支付,即可使用消费券
“魅力黄埔 幸福就购”黄埔区消费券
抢券时间:
第十二轮 2月17日11:00-2月23日23:59:59
第十三轮 2月24日11:00-3月2日23:59:59
※同一用户ID消费券在每轮活动时间内每种券限领取1张。
活动范围:
餐饮消费券活动仅限当前地理位置定位在广州市的消费者抢券,限定黄埔区内餐饮店铺可用;
酒店消费券活动全国用户可领,限定黄埔区指定酒店可用。
活动期间内将分多轮次发放消费券,每个用户每轮每种券仅可领取一张,消费券有效期为自领券之日起至每轮活动结束。消费券可以在美团App中领取、使用,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领券入口:美团APP(在“美团App”搜索框搜“黄埔消费券”,即可进入领券页面)
活动力度:满50-20、满100-40、满200-80
活动内容:
1.已领取消费券可在“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券包”或“大众点评App-我的-钱包-现金券”内查看,活动期间,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2.消费券发放当日即可生效,请您注意券面到期时间,在此之前使用;
3.用户使用消费券购买的团购产品自购买当日生效,有效期至团购产品显示日期,但使用领取的消费券购买的团购产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本轮最后一天的23:59:59。有效期内未使用的团购产品到期自动退款,如此时用于购买团购产品的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则该券无法再次使用。若团购产品显示的有效期长于本次规则的,以本规则的有效期为准;
4.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订单限用一张券,具体结算价格以下单界面为准。消费券有效期自用户领取成功之日起至标明的过期日为止,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则该券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且消费券过期后不再补发。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5.部分商家商品不支持使用消费券,具体以商品页面提示或商家实际使用规则为准,实际订单消费金额及用户使用消费券后应实际支付的金额以用户与商家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6.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用户账户中,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已经超出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
7.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如包含多个商品同时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购物车等功能批量结算),此时如果当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产品发生退款,退款金额需按比例扣除消费券抵扣金额,且此时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
使用方式:
已领取的消费券可在“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券包”或“大众点评App-我的-钱包-现金券”内查看。
活动期间,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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