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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核
河北师范大学考生所有试卷均经过认真、仔细评阅,并经专门人员多次复核。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1.受理时间:2023年2月22日8:00至23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复核方式:拟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094/main/user/login,考生操作指南见附件1。成绩查询复核工作各环节均不接受来电、来访、信件、邮件、现场等形式的查询与申请。
3.申请要求:考生须按要求填报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2),阐述充分的申请理由,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不具备打印复印条件的考生,可以参照附件申请表的内容用空白纸手写申请,将身份证放置在相应区域进行拍照发送。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无效。
4.复核内容:成绩复核工作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分错误等情况。
5.复核工作安排: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开展,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由学校组织开展。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统考科目复核结果反馈到我校后,学校所有科目的复核结果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反馈至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成绩复核功能操作指南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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