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考点选择报名两个环节,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考生均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的考生,若在上一考点报考未能进入签约环节,可结合下一考点的岗位情况继续在网上选择考点报考。
(一)网上预报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请考生关注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招聘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每天8:00-20: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我局将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网上预报名筛选。评审人员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如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筛选。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预筛选结果,并密切留意我局发布的考点补充公告。未能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不建议前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截至相应考点资格审查开始前一日下午1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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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考点选择报名
报名时间: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请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在各考点补充公告发布后,选择相应考点及岗位进行报考。完成考点选择报名后,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在按要求到对应的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常用图片格式,但不能为PDF格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现场仅收取报名表原件、承诺书(附件3,按需收取)原件及未上传报名系统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证件照片并手写签名,现场收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⑤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⑥考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②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其他考点的岗位,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取消考生该考点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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