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系统可能存在更新迭代,具体以操作页面以实际为准!
第一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翻建加建”(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资料图】
(图一)
(图二)
第二步: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若选择“是”则录入该套房的申请单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产权信息,如下图所示;
①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若已关联提取单,系统带入的产权信息不允许修改)
②翻建加建批文号:若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录入该证件的编号;否则,录入同意建房、翻建批文的批准文号;
③房产证编号:详见下图;
所属省市区:根据所提房屋的坐落进行选择;
房屋地址:按照房产证上的房屋地址录入;
实际建造费用:实际购买建筑材料的费用总和(仅录入数字,无需录入“元”);
发票/收据日期:最后一张购买建筑材料费用的发票/收据日期;
批准日期:《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房、翻建批文的批准日期。
第三步: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如下图所示;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第六步: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如下图所示;
关于撤销:
1、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2、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注意事项:
翻建加建提取,仅提本人单位子账户余额,且每个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