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三张!
一、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双方有效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
3、三张两寸近期合影证件照片(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军官证、士兵证或警官证等,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特别提醒: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备并与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一致,不能有手写、涂改,不一致应先到相关机关去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情况,需先补盖。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损毁的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其他有特殊情况的请电话咨询。
二、芜湖婚姻登记对象
自2021年10月18日起,在芜湖市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为芜湖市户籍。可以在本市任一县(市)区、开发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无档无证情形的补领婚姻登记证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暂不实现跨区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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