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相关资料图)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月划入标准: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执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个人账户划入查询
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于每月20日前,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1.持医保卡在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助柜员机上进行查询。
2.持社保卡在对应服务银行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机上进行查询。
3.亲临所持社保(医保)卡服务银行在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4.持广州市二(三)代社保卡的参保人成功申领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可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查询服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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