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1.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内,以专车、专列、专机的形式批量有组织(每批规模不少于6人)接回非本市出发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
2. 接回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包括派遣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
【资料图】
3.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补贴标准:
按一个自然年度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应提交材料:
1.补贴对象以专车的形式接返员工的提供租车合同(协议)(如属企业自有车辆的请提供相关行程佐证材料),或提供员工统一乘坐专车、专列、专机的相关支付凭证;
2.如属企业统一组织接返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应核验信息: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实施程序:
1.补贴对象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符合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
2.同一人员每个自然年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申请地址:从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就业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87966360
附件下载:附件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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