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要求,2023春节至元宵大岭山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可燃放区域如下:
大岭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相关资料图)
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位于距大岭山湿地公园正门口正西方向约 300 米,不含机动车道,面积约 1200 平方,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燃放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 15 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九)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关注、遵守属地镇街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