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正文

世界快播: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发布2023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

2023-01-09 18:15:16 来源:本地宝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发布2023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为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平稳有序,引导广大家长合理预期,现结合小学入学生源数据摸查情况,发布2023年海珠区公办小学学位预警信息。请广大家长根据家庭情况提前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学位预警信息

根据往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2023年户籍生源摸查数据,预测2023年海珠区以下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情况:

(一)赤岗街:大江苑小学、绿翠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

(二)瑞宝街:晓港湾小学、金碧第一小学

(三)昌岗街:昌岗中路小学、晓港西马路小学

(四)沙园街:宝玉直实验小学(光大校区)

(五)江南中街:江南大道中小学 、万松园小学、江南新村第一小学

(六)南石头街:红棉小学

(七)龙凤街:新民六街小学、邓世昌纪念小学

(八)凤阳街: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

(九)海幢街:宝玉直小学

(十)华洲街:土华小学

鉴于实际情况动态变化,预警信息存在不确定性,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依据,仅供参考。

二、学位安排办法

(一)起始年级学位安排: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校地段100%房产权属并入户入住,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同父母的适龄儿童除外),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转学学位安排。因家庭迁移迁户、新入户、回国居住等情况要求转学回本区就读的小学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20-89185318。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

标签: 区教育局

上一篇:世界即时:郑州景区中秋节活动一览
下一篇:2023广州桃李酒家年夜饭价格和预订电话 环球微速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