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未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时任董事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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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监管函披露: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2年2月16日,海航控股披露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刘强拟自2022年2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0万至100万股。2022年8月16日,海航控股披露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增持主体拟将前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2023年2月16日,海航控股披露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显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刘强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率为0。刘强现已离任。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面向全市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为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刘强未按计划实施增持行为,与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不一致,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4.3.1条、第7.7.5条等规定。
(二)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
刘强在异议回复中提出申辩意见称:其于2022年6月28日离任,并于2022年7月11日提出离职,经济实际状况造成无法完成原定增持计划,请求从轻或减轻相关处分。
(三)纪律处分决定
针对上述异议理由,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刘强未按计划实施增持行为,违规事实明确,其经济实际状况不能作为减免责任的合理理由。本次纪律处分已对其增持计划涉及股数较少、金额较小的情况予以酌情考虑。
海航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对海航控股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刘强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要求: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其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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